辽宁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印染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印染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印染助剂项目”在建设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印染助剂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科隆三分厂三车间;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依托原有老厂搬迁项目装置,进行少量改造以实现多种新型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科隆公司; 3、联系人:姜工; 4、电话:188419605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 3、联系人:王工; 4、电话:17609817753; 5、邮箱:87951869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发送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链接所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样表填写您的宝贵意见。
七、公示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